公司荣获市级2018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 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两项荣誉
作者/来源:咸阳融资担保 时间:2019-04-03 阅读:1115
4月1日,咸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表彰2018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咸政办函﹝2019﹞67号)。公司荣获“咸阳市2018年度最佳融资性担保机构”称号,副总经理刘飞荣获“咸阳市2018年度金融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8年,公司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和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要求,持续推动我市“两个担保”体系和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全年完成各类融资及担保贷款18亿元,实现两个县域分支机构开办运营;“政银担”合作再创新记录,推动建立咸阳高新技术产业“政银担442”,农担业务“银担担442”,新型“政银担4321”并落地全省首单业务;按照省市要求,公司主动降低担保收费标准,对符合新型政银担和工业风险补偿项目,担保费不高于1.5%;在全市率先实现单笔1000万元以下免收保证金,全年为小微企业减负超1亿元。
2019年,公司将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继续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准公共定位,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保本微利运行,弥补市场不足,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着力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咸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