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改革 谁是最大的收益者?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加快融资担保行业改革发展有关事项。主要包括机构模式、资金补偿、财税支持、创新监管等五方面内容。应该说是项全新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金融改革,充分表明了国务院对解决中小微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坚强决心和迫切心情。
可以说,抓住了当前金融改革主要矛盾,对解决实体经济融资困局和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就当前而言,笔者认为,推动融资担保业改革能产生三大社会功效:
抓准了当前金融与实体经济难以对接的“病根”,可为“双创”提供发展契机。当前银行不缺资金,缺的是信贷风险分散机制,这需要推进融资担保业改革,由政府出面建立统一融资担保机构,才能提供银行与实体经济“媾和”美满场所。而且,目前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大都处于无抵押物、无担保状态,政府如果不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就无法解决贷款难问题。这次政府分层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可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先天不足”问题,弥补融资体制机制缺陷:
一可为“双创”提供便捷融资通道。据相关资料,我国小微企业仍有22万亿资金缺口未能通过有效融资渠道解决,整体市场融资需求空间巨大。另据全国工商联调查,全国95%的小微企业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过任何借贷关系。特别是在经济紧缩时期,金融机构更愿意将信贷资金投向国有大型垄断企业,使小微企业信贷更加困难。
而“双创”都是普通民众,大部分人缺乏足够贷款抵押品,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要想融资困难重重。当时之时,政府新组建融资担保机制体系,无异于“及时雨”,能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题,可真正打通银行信贷资金流向“双创”通道,能推动银行与“双创”深度锲合,使银行与实体企业迅速组成新的“婚姻家庭”,结出丰硕果实。
二可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过去由于缺乏政府融资担保体系,中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只得转向第三方担保或一些民营融资担保公司,贷款利率本已较高,再加上各种手续费、担保费等,最终企业融资成本超过10%以上,对经营微利的中小微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加上不少民营融资担保公司实质脱变为“高利贷公司”,小微企业承担高利盘剥之苦,加大了经营成本和资金压力,威胁企业生存发展。
尤其一些中小微企业为勉强生产经营,被逼向民间高利贷漩涡,更被在脖子上套上了绞绳,随时面临死亡威胁。而中央政府审时度势,要求各级政府及时加快新的融资担保机制和体系建设,“花小钱办大事”,可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更大规模信贷基金,不仅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源源不断信贷资金之水,更加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为“双创”插上了腾飞翅膀。
消除了过去融资担保行业散乱差等混乱局面,有利于行业整体规范、可持续发展。我国融资担保行业从诞生到现在已经历数十年时间,规模可谓不小,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但由于相关监管机制不完善,行业发展存在担保乱、利率高、内耗式竞争严重等行业突出问题;
尤其一些融资担保机构抽逃资本金、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问题十分突出,对行业整体声誉和银担合作带来了负面影响,无法发挥出整体高质量、高效率服务优势。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中国担保行业现状分析与发展前景研究报告(2015年版)》显示,2014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为15.76万亿元,比上年多2.93万亿元、。
其中,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在保余额总计19120亿元,增长66.22%。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12747亿元,增长42.73%。从表面上看,发展规模和融资担保数额已相当可观,但从全行业来看,各地相互分割,整体呈现“数量多、规模小、实力弱”特点,市场竞争过度,担保业务能力,并缺乏统一运作模式和风险内控机制。
尤其一些担保公司为了生存或获取高额利润而“误入歧途”,演变成了地道的高利贷公司,将大量担保资金投向了高风险、高回报产业融资担保,埋下了行业巨大发展隐患。自去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担保机构相继倒闭现象,不仅不利于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又反过来增加了企业融资困难,极不利于目前中央提出“双创”目标实现。
由此,国务院部署融资担保行业改革,建立新的融资担保机制体系,实际上起到了一次收编“游击队”作用,把原来一些不正规的、不规范的融资担保机构改造成“正规部队”,消除“鱼龙混杂”局面,起到了事实上的“开正门、堵邪门”作用。而且,在融资担保对象和方向上有了明确政策规定,各级政府成了实际“掌舵人”,不会偏离健康航向,并会进一步加强规范监管,极大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把担保业务做精、做专、做强,真正成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中坚力量。
充分展现了政府责任意识,使中小微企业破除融资困局有了坚强依靠。营造小微企业良好发展环境,政府责无旁贷,过去政府在财税及其他方面做了不遗余力的努力,但由于始终没有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融资担保机制体系,无法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局,使政府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很多政策措施无法落地生根。
而中小微企业在中国经济增长作用巨大,据相关资料,我国目前约有5800万家小微企业,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发布的《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全国小微企业在各类企业总数中占比高达94.15%,吸纳了1.5亿就业人口,创造了巨大税收。而随着“双创”推动,小微企业数量会更多,就业人数会更庞大,直接关系到我国未来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因而,由政府出面、出资建立统一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无疑是一个大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从当前看,探索建立政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共担风险机制和可持续合作模式,鼓励有条件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给予合理补偿,十分必要。尤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在3年内实现基本全覆盖,与融资担保机构一起,层层分散融资担保业务风险;
以省级、地市级为重点,以政府出资为主,发展一批经营规范、信誉较好、聚焦主业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仅鲜明地体现了政府在这轮担保行业改革中的主动性与责任担当意识,更让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找到了自己的“靠山”。
当然,融资担保行业改革是项系统工程,要做好并推进这项改革不是件容易的事。从当前看,确保融资担保行业改革成功,须注意四个问题:一是各级地方政府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克服畏难情绪,增强紧迫感,把推进融资担保业改革和建立融资担保机构当着解决“三农”和中小微实体经济融资困局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出台各项规范性管理措施和融资担保业发展规划,把融资担保机构构筑成联结银行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命运相联的“稳固桥梁”,把融资担保机构打造成稳增长、惠民生、调结构的“金融堡垒”。
二是坚持稳中求进、质量第一和自愿融合原则,防止一哄而上、盲目追求数量等不良倾向,不搞行政强迫,使改革后融资担保行业摆脱旧有经营理念、发展成服务实体经济的市场经营主体,并展现旺盛生命力。三是坚持机制和监管优先战略,推动融资担保行业脱胎换骨、触及经营灵魂的改革,对全行业制定顶层行业发展规范和风险防范机制,预设好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行业监管理论永远走在实践前面,避免走“出了问题、发生了风险”再进行监管制度设计老路;
构建社会立体监管体系,加强监管联动性,实现行业自律与社会联合监管相结合,把融资担保业发展的各环节置于全社会公开监督之下,实现业务经营全流程透明化,使融资担保行业迈好第一步,以便稳健走好未来发展之路。四是消除行业发展不正之风,防止趁改革之机暗地进行各种不正当利益输送,在设立融资担保机构中,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走正常流程,不允许融资担保公司成为某些领导干部和相关利益团体牟取私利的工具。要防止短期行为,避免融资担保机构改革走形变样和违背融资担保机构经营宗旨现象发生;
尤其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借口财政困难、不给予相应补贴,使其盲目发展为高风险、高回报产业项目融资担保的冒险机构,堵塞诱发新的金融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