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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试点年内开启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再迎重大突破

 作者/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8-11-30  阅读:2012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再迎重大突破。中小科创企业除获普惠性“输血”外,还将因科技成果转化获额外资金支持。

据获悉,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正加快推进,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为代表支持的贷款风险补偿模式在经过前期摸底调查、确定补偿方案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后,即将在年内开启试点。总体思路是中央与地方联合实施、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允许地方创新补偿机制和合作银行分类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融资的主要途径之一,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快速攀升,截至目前,仅北京中关村区域已有400余家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超过百亿元规模的融资总额。与此同时,多地还在密集启动知识产权融资对接会。在专家看来,随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推进,政府、银行、企业利益联结机制更加紧密,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转化融资规模也有望迎来新一轮大扩容。

“银行贷款是中小科创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但以往由于科技成果转化风险高且转化投入能力有限,导致中小科创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足够信贷支持。这就迫切需要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加快创新中小科创企业贷款融资政策工具,利用财政资金为中小科创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提供增信服务。”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高级经济师宋瑞礼表示。

“国家对科技型企业的资金支持主要通过政府引导基金设立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三种方式进行。目前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子基金的方式已运行三年,贷款风险补偿即将年内开展,转化基金绩效奖励工作也将择机而动。”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处处长沈文京日前在政府引导基金专题研讨会上透露。

事实上,早在2016年2月,科技部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地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情况摸底调查工作。2016年8月,相关部门确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方案;2017年上半年,完成各省市实施方案的备案以及合作银行的招标、贷款风险补偿的申请、审批程序、拨付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等工作。

即将开展的贷款风险补偿模式总体思路大致为:中央与地方联合实施、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允许地方创新补偿机制和合作银行分类补偿。

具体来说,转化基金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本级财政共同出资对合作银行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进行补偿;已在本级财政设立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开展贷款风险补偿工作的21个省市优先开展试点,逐步推广到全国;不强制要求各省市的补偿机制与转化基金相同,但补偿对象包括企业类型、贷款类型、贷款用途、贷款期限等,应与转化基金的政策要求相一致;转化基金和省市科技、财政部门分别招标合作银行,转化基金确定的合作银行由转化基金和省市财政共同补偿,省市确定的合作银行由当地财政给予补偿。

“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为代表支持的贷款风险补偿模式,是对建立符合促进中小科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特点和规律的新型投融资机制的有益探索。”宋瑞礼告诉记者,这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科创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从而为中小科创企业发展提供充足且低成本的融资保障。

当前,多地在密集启动知识产权融资对接会。日前举办的2018深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油计划”对接会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意向贷款金额超过4.8亿元。在湖北省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推进会上,6家科技型企业获得2.03亿元专利质押贷款。随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也有望迎来新一轮大扩容。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银行都拥有贷款风险补偿资格。“合作银行必须满足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开展人民币贷款业务资格,并且自身实力较强,服务网点较多,资产状况良好,科技信贷管理机制较完善,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上述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

在业内人士看来,还应加强贷款项目的合规性检查。“比如,相关部门一定要确认合作银行提交的贷款项目是真正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然拿着政府补贴的贷款,去发展和科技相差甚远的项目,那就是走偏了!”中关村某科技公司管理人员向记者坦言。

沈文京也指出,转化基金的使用遵循市场化原则,一般主管部门不会干预基金的投资决策。但是,相关部门会对选择项目的边界与投资项目的合规性进行必要核查。“相对于纯模式创新的项目,我们更希望投一些硬科技项目。”沈文京表示。